身份证照片要求
 
  1、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样式:
2、照片规格:358像素(宽)×441像素(高),分辨率350dpi。
3、颜色模式:24位RGB真彩色。
4、要求: 公民本人的近期彩色相片图像,图像背景为纯白色,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,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。要求人像清晰,层次丰富,神态自然,无明显畸变。
5、头像大小及位置:为确保相片质量和人相的尺寸、角度、姿态、色彩等的统一,公安部制定并公布了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(GA461-2004)。所用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,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/3,白色背景无边框,人像清晰,层次丰富,神态自然,无明显畸变,照片尺寸为32mm×26mm。

  1. 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,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。
  2. 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。
  3. 拍摄时应脱去帽子,不得穿制服,如工作服,警服,学生服等。
  4. 不得戴有色眼镜,经常带眼镜的居民,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,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;
  5. 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,长发者应露出两耳,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,发型不得梳过高,过于凌乱,涂抹发胶,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。
  6. 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,可以染黑后吹干,方可拍摄。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,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。